英雄:張藝謀影片中的書法知識誤區
作者:佚名|分類:百科常識|瀏覽:84|發布時間:2024-12-01
【張藝謀執導影片《英雄》中的書法錯誤】
當年,張藝謀導演的《英雄》上映,其影響力之大不言而喻。影片中關于劍術與書法的橋段尤為引人注目,篇幅亦較長。然而,令人遺憾的是,在最后書寫的篆體“劍”字卻存在常識性錯誤。
具體情節如下:由李連杰扮演的刺客成功刺殺了趙國三位刺客,目的是為了引起秦始皇的關注并趁機行刺。在解決梁朝偉飾演的趙國大俠時,他以書寫“劍”字為借口。影片中梁朝偉用朱砂繪制了圖1、2中的劍字。
然而問題在于:趙國尚未被滅,即秦未統一天下,那么在此背景下,“書同文、車同軌”的統一文字政策還未實施。因此,梁朝偉飾演的趙國刺客不可能書寫出多年后才出現的小篆書體。(至于是否為明清篆書筆法,此處不予討論。)即使電影沒有必要過于拘泥于細節,不用明確區分楚系或燕系的文字,至少也應該采用大篆書體。圖6展示了我查找到的大篆寫法。
這并非需要文字專家來確定的難題,一個稍有基礎的篆刻藝術家都應知曉這一常識。
實際上,《英雄》中關于書法的文字對白頗多。陳道明飾演的秦始皇曾言:“一個字(劍),竟有十九種寫法。將來統一天下后,將這些紛繁復雜的字體廢除,只保留一種。”趙國的教書先生在箭雨紛飛中高喊:“你們要學到趙國文字的精髓!”影片似乎表明各國擁有各自的文字,但為何一個趙國的武俠卻書寫出了秦統一后的篆書?電影中的許多情節都涉及到小篆書體,令人費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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